关于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举办“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骨干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项目的公示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师大政发〔2021〕51号)的文件精神和《天津师范大学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执行办法(2021)》的工作要求,校经济学院申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举办“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骨干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该项目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止)
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