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
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归口管理部门,主要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非学历教育工作。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天津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始于1985年,38年来学院秉承“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遵循“正规办学、严格管理、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为天津乃至周边兄弟省市培养了大批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人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聚焦国家和天津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不断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国家战略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提升社会影响力。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现已涵盖法学等13个专业,生源遍布河北、河南、山西、宁夏、甘肃、广西等地,在校生1.3万余人,累计毕业生11万余人。 自2023年起,继续教育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文件要求,对现有开设专业及办学形式进行优化、改革,进一步突出学校特色专业优势,紧密依托校内教学学院的专业和师资优势,为考生提供优质的线上线下教学课程、精品课程、实践课程,深入推进“五育并举”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目标。2023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考)涉及法学、教育学、文史、理工、经济管理、艺术等6个学科类别,11个专升本科专业和1个学前教育专科专业;学校将以10个教学学院为主体承担参与上述专业的办学工作。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管理我校高自考主考专业建设、助学指导以及毕业学位等工作。 天津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始于1981年,先后在我市最早开设了党政干部基础科、汉语言文学、计算机3个专业,日后又陆续申报开设有近百个自考主考专业。截止目前,我校设有主考专业39个,其中11个专科专业、28个本科专业。自2018年起,全国自考委开始启动自考专业规范调整工作,我院承担了13个专业的专业计划调整工作,包括新老专业计划课程对顶方案确定、遴选市考课程教材、组织编写市考课程考试大纲等。 学院承担高自考助学指导工作,包括自考衔接考生审核注册、助学计划制定、编写及修订核心课程过程性考核手册及应用能力考核方案、开展教研活动、助学单位督导以及对各类课程考核组织与成绩管理等工作。 学院承担高自考每年两次国家级考试的百余套课程命题和大纲编改任务、两万余份统考课程的试卷评阅、万余科次的实践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和政策类课程考核、以及毕业生学位审核申报等工作。 三、非学历教育 天津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严格落实“管办分离”制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2021年学院修订《天津师范大学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进一步不断加强项目分类审批管理,压实责任单位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2013年,学校获批成为天津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首批20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之一,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获批举办六次国家级和一次市级高级研修班项目,累计参训人员500余人。2020年我校申报并获批天津“天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承训项目包括:心理辅导师、心理咨询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一、二级)和软件工程师。继续教育学院还负责我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考务统筹管理等相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师范大学“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继续教育网络资源建设,积极发挥继续教育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中的引领作用,继续教育学院每年联合校内专业学院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天津师范大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积极服务社区、惠及百姓。2024年学院拟建设“天津师范大学全民终身学习教育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学校服务我市全民终身学习教育。 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教育学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入挖掘和发挥学校本科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持续在内涵建设和规范管理上深耕细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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